2018年1月9日下午,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在B318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所长梁新强老师主持,楼莉萍老师、吴哲瑛老师和各课题组的实验室安全联系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研究所对徐俏同学违规购买易制爆化学品一事作出了通报批评。会上吴哲瑛老师对此事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向全所师生提出了再次认真学习各项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徐俏同学在会上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做了深刻的检讨,同时劝诫同学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采购管制类化学品、危化品,不能一知半解,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与会师生再次学习了《浙江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化学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明确了化学品采购操作流程。吴哲瑛老师重申了剧毒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实验室用电安全、外来人员管理、危险实验夜间实验报备、消防安全等规章的落实要点,对近期实验室巡查中发现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宣读了《环资学院实验室违规记分管理原则》,提醒师生实验室的运作必须严格遵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
会上,梁新强老师指出:全所师生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生一定要加强和导师的沟通,主动学习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各类制度、规章、文件。楼莉萍老师也向各实验室联系人提出要负起责任,协助导师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起到管理和监督作用的要求。
会议决定全所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自查,各课题组对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清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寒假之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实验室运作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