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正式颁布

来源:吴哲瑛时间:2021-08-0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是中央一号文件关注的热点。浙江省是全国唯一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农田生态沟渠系统、修复田园生态系统是加快推进浙江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美”浙江和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省已在全省11个地级市累计建设生态拦截沟渠系统400余条,总长达453千米,覆盖农田28万亩,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主动对接国家需求和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全力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全面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沟渠建设引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了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需求。该标准由浙江大学、浙江省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总站、浙江农林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完成。202141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DB33/T 2329-2021)。



   根据该标准主要编制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梁新强教授介绍,该标准的制定融合了农田水利学和生态工程学理论,规定了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管护要求,明确了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应由主干沟、生态拦截辅助措施、植物三部分组成。其中,主干沟断面的设计长度应在300 m以上,具有承纳150亩以上农田汇水和排水的能力;生态拦截辅助设施应至少包括节制闸、拦水坎、底泥捕获井、氮磷去除模块,生态沟渠系统末端和承泄区落差大于1 m时应设置阶梯式截流池或坡式跌水;宜在主干沟最宽位置或沟渠承泄区设置生态浮岛和生态塘,植物配置应以本土沉水、挺水、护坡植物为主,不宜选用浮叶植物。


该标准填补了浙江省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领域的标准空白,对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以及稳定运行具有指导作用,也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和监督管理决策提供了依据。


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照片源自浙江嘉兴平湖、嘉善等地工程现场)